Monday, March 12, 2007

情書

我聽說朋友年輕時,全靠寫得一封又一封動人的情書,才能打動女方的芳心,並娶得如花美眷。可惜到了今日,願意寫情書的已經絕無僅有(SMS/ICQ/MSN者不在此列),更可況是美麗動人、叫人醉倒的情書。可嘆年代之大不同也。

今天上午,我本來應該趕緊寫一封「急」信——有件要緊事的成敗與否就取決於這封信了;但我卻寫了一封情書—並沒有寄出去。我心甘情願地撇開了濁世強加給我的種種瑣事、規矩和違心的舉止,為了做一件不帶功利色彩的事,履行一個光彩的職責:戀人的職責。

羅蘭巴特《戀人絮語》,汪耀進、武佩榮譯。台北:桂冠,1994年,第17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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