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
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
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
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
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
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
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Saturday, March 17, 2007
吸煙
kapit, baka mahulog.
Originally uploaded by marcŧ.
爸爸是煙民,從沒考慮戒煙。
我討厭吸煙,反對吸煙。
只要爸爸在家吸煙,那股難聞的煙味便會在200呎的房中揮之不去;還有那些煙灰,總是吹散在枱上椅上,抹之不盡。每次我總說「難聞,戒之」,臉上的不悅之色從沒有掩飾。我知道他會逃到街上吸煙,避開與我衝突。
而最近房屋署要將公屋範圍內的所有公眾地方,包括走廊、遊樂場、休憩公園、道路都納入禁煙範圍,若一經發現吸食或手持正在燃點的香煙,便立即扣5分,毋須警告。
這事觸發起家中的矛盾:我不想爸爸吸煙,一來是為了他的健康,二來是為了自己的健康。只是,一位已過耳順之年的老人,無論如何也不會放棄吸煙的想法,也是誓無可擋。
面對家中脾氣不好的女兒的黑臉;屋村內吸煙扣分無屋住的危險;走5-10鐘路程,到離開屋村範圍的馬路邊吸煙的選擇,那他只好更加怒氣沖沖。面對不肯戒煙的爸爸,既沒理由和顏悅色的由他在家裡吸煙,也沒理由讓他在村內吸煙犯險全家沒屋住,更不知安置他到什麼地方去自由地吸煙。爸爸與我誓要形成涇渭分明的對陣,雖不至於產生家庭暴力,但絕對有傷感情。
不知道有多少公屋家庭,會有如我家般的難題,究竟有什麼妙策良方可以幫我們一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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