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
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
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
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
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
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
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Monday, April 16, 2007
矛盾
teddy
Originally uploaded by AlexEdg.
對方竭力使我自相矛盾(其結果就是使我的一切言語陷於癱瘓);
要不然,就是輪番使用勾引和使你掃興的手段(那是戀愛關係中最常見的);
他會從一種狀態突然轉變到另一種狀態,令你猝不及防,剛才還是那麼含情脈脈、溫柔甜蜜,一轉眼就變得冷語冰人,或一言不發,或一走了之;
再不然,就是以更難以覺察,但卻同樣傷人的方式,巧妙地「打斷」談話,不是從一個(對我說很重要的)嚴肅的話題突然跳到另一個毫無意義的話題,就是在我說話時,故意對我話題之外的事物表現出明顯的興趣。
簡而言之,對方不斷把我引入我的死胡同:我既不能擺脫這種困境,又不能在裡面安身。(1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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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陷入了矛盾:一方面,我相信自己於對方的了解要超過其他任何人對他的了解。由此,我便自豪地向對方炫耀自己對他的了解(「我了解你——我是唯一真正了解你的人!」);而另一方面,我又常常意識到對方不可捉摸、不可控制、不可探尋這一事實;我無法開啟對方,追尋他的本源,並解開這個謎。對方從甚麼地方來?對方是誰?我殫思竭慮,我永遠無法知道。
換一種說法:「我無法了解你」的意思說「我將永遠無法知道你究竟是怎樣看我的。」我摸不透你的底,因為我不知道你是怎樣摸我的底的。(137-138)
羅蘭.巴特《戀人絮語》;汪耀進,武佩榮譯。台北:桂冠圖書,1994,第126,137-138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