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26, 2006

主日福音:四旬期第四主日【乙年】

聖史的感想
若 3:14-21

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裡高舉了蛇,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,使凡信的人,在他內得永生。

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,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,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。那信從他的,不受審判;那不信的,已受了審判,因為他沒有信從天主獨生子的名字。審判就在於此:光明來到了世界,世人卻愛黑暗甚於光明,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。的確,凡作惡的,都憎惡光明,也不來就光明,怕自己的行為彰顯出來;然而履行真理,卻來就光明,為顯示出他的行為是在天主內完成的。


延伸閱讀:《公教報》主日講道證道第3240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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