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超過十年的舊同事直到現在才對我說,最初認識我的時候,有點怕我,因為我太過熱情。我反駁說自己從來不是熱情的人。同事娓娓道來那第一印象,原來那天她第一天上班,我很熱情的說要約她一起吃午飯,還記得我帶她去吃潮洲粉麵。雖然她想到我的那種熱情,是基於對新同事的關照,但因為她本身是慢熱的人,所以不大懂回應,就這樣怕了我。
我不懂怎樣解釋這事。年代久遠,我已經毫無印象,真沒想到,她的記性那麼好。雖然我重申說明自己絕對不是熱情的人,但我又相信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過。而我對於她的想法也很是理解,自問自己也很害怕熱情的人和事。
無論如何,能予人熱情感覺也挺不錯,起碼是很積極正面的印象,總比冷漠高傲來得好。同事後來當然知道我跟她一樣是慢熱的人,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,才會真正的開放坦誠,一起瘋狂的胡言亂語。然而,要知道我並非對所有人都能如此的開放坦誠,不是信任與否的問題,也不是自己固執與否的問題,而是時機、場合和環境有一定的阻礙,更相信若有與我同樣質地和頻律的人,才能不顧一切的暢所欲言。就像麗汶,她就是那類讓我把心裡的一切都淘空來告訴清楚的朋友。
無論是那件事,還是其他事,我知道只要是我的選擇,我心甘情願的選擇,不管是多麼不智的決定,她也會支持我。而且,她會毫不吝嗇,把自己的想法提供予我參考,讓我能跳出圈外,看個清楚明白。我愛她,還有,總有一天要電鬈髮,像她。
現在,事情就明明白白的擺在眼前,但我還沒有能夠下定決心去作出選擇,此刻,只想細心靜聽天主的聲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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