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每天清早見到他都是這樣的叫喚我,愉快的感覺趕走了昏悶的睡意,他也是「可人兒」。
聖誕節的時候,他準備回老家探望八個月大的孫女兒,並決定若果小女孩能夠叫他一聲爺爺,他會把所有的一切都送給她。節日過後,他回來了,告訴我他孫女兒何等可愛,惹人喜歡,然後說,若果小女孩在臨別時對他說:「爺爺,別走。」他便會留下來,打電話給我要辭職了,還說我一定能夠理解他的心情。
家庭的愛,新生命的喜悅,爺孫間的親密疼愛,無分膚色種族文化,是全人類共同擁有的珍貴禮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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