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ne 06, 2009

天主,你在哪裡

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,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,便上前來,問他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。」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!師傅說的實在對: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: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他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。」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他。(谷12:28-34)

為準備晚上的泰澤祈禱經文,最後選了這一段。按 Rev. Paul Gaffey 的反省是這樣的:愛天主和愛近人是每個基督徒最當守的誡命。有人會問,那究竟應怎樣去愛天主?天主並不在我們眼前出現,我們怎樣能夠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去愛他呢?原來,只要我們看看周遭的人,他們每一個都會是天主,因為我們都是天主的肖像,天主藉著人來顯示他自己。幾時我們能夠以真誠的心去關懷、體諒、寬恕別人,天主便已經進入我們的生命。幾時天主與我們一起,我們便能夠感受到天主的愛,並且,教我們知道要將這份愛給予身邊的人。

李蘭菊在「六四」祈禱會中,分享他在二十年前,目擊鎮壓的情況,當時他發出了「天主,你在哪裡?」的問題。我想人永遠無法了解天主的計劃,然而,無論是「六四」,又或者是汶川地震,又或者在一切的痛苦和磨難之中,我深信天主是存在的,而天主就在那些關懷這些慘事的人身上顯露出來。天主是愛,在一切愛中,我們都可以看見天主。又因為愛,我們才有愛別人的能力,彼此相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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