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還記得上一次我們到山頂的時候 氣氛是多麼的冷 吃著雪糕也嚐不到甜 後來就各走各自的路 沒想到這麼多年後有機會結伴同遊 今次是吵鬧不停 陽光滿滿的溫暖我們的心 真的非常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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