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本來不是那種走得前的人 雖然內心支持但也沒想過要去參與 他是極度自由主義者 他說要去 我也去了
過程的總結是大開眼界 香港不死 倘若沒有這些有心人 我不敢想像香港的未來會如何昏暗
晚上他傳來結果 我們勝利了 今天沒有枉費 他也有率真可愛的時候 長路漫漫還需上下求索
Post a Comment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