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 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
這齣確是令人震撼的電影。在開始20分鐘左右,已令我有快要崩潰的感覺;也好不容易才忍受到結束。正如導演蔡明亮在片末的題字一樣,一切盡是虛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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