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16, 2009

大姑

弟有女兒瀅瀅,我以姑媽自居,但老爸卻來糾正,說我未婚,不能稱母,應該稱做大姑才對。我心裡胡疑,從沒聽過有此說法,何況通俗文化裡,大姑一名帶有貶意,實在十分老土,非常抗拒。

近日有空向老師請教,她們都笑說,不想做大姑,就學過兒稱姑姑,又或索性用英文,稱 Auntie Amanda,多麼有型云云。心裡七上八落之際,便收到弟的電郵家書,提到打算帶瀅瀅到港探望我們,那不正是逼在眉睫,於是急急查問啞先生。按《現代漢語詞典》解釋,姑媽或姑母真的是指已婚的父親的姐妹。

天啊!我真的是名副其實在大姑子!

2 comments:

nodame said...

你爸爸說得對, 正如未婚的不可以叫姨媽叫阿姨一樣~

AmandaLeung said...

Nodame: 還好不是叫阿姑, 真受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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