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留返比自己law!又或者留比我吖!haha~
留給你二十年婚慶穿的話,不是要等很久?不過,可能還要比我結婚早也說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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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返比自己law!又或者留比我吖!haha~
留給你二十年婚慶穿的話,不是要等很久?不過,可能還要比我結婚早也說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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