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「人生是一場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鬥爭,在一個堪稱文而的社會裡,當鬥爭出現,人們不能一看到對方就撲過去,大家就會試著把犯錯的恥辱扔到別人身上。能讓對方產生罪惡感的就是贏家,認錯的就是輸家。於是為維護自己的權利,他們隨時準備起身責怪別人。道歉就是宣告自己有罪。如果你宣告自己有罪,你就是在鼓勵別人繼續公開辱罵利、揭發你,一直到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