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寫,我想好好的寫,盡情的寫。 要將所觀、所聽、所想、所感的的都寫出來。 要寫好文字,文字也要是好事情。 我要弄個明白,我要人理解我,認識我,擁抱我; 我渴望有個人與我結伴。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, 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,為我作證人。(宗1:8)
三個單字足夠令人崩潰 原來我就是那樣高傲 受不了冷淡的對話 縱然能夠獨立照顧自己 甚至有空間可以照顧別人 卻忍耐不了 一天的苦夠一天受了 要愛錫自己多點 那才矜貴
愛很簡單 但沒有時間 幾簡單都變成了複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