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21, 2010

櫻之桃與蒲公英

發生在1946年的日本,恍彿如此難以置信,現在說來更有點駭人聽聞的故事,我竟敢說真的會發生,不管是舊日的日本社會,甚或今天的香港,只是程度有差別,但都是殊塗同歸,因為愛本來就只是痛苦和犧牲。

我們對於文人,特別是小說家總有偏愛,認為他們的敏感多愁,放浪形駭也好像是天經地義的,給他們的乖張行徑都解釋為「過份投入在虛擬幻想的小說世界,以致無法與現實生活劃分界線,結果陷入痛苦多愁之中,無法自拔」。所以作為小說家的男主角,如此自私、不負責任,有如魔鬼一般的行為,都被大家溫良的認為「他是有苦衷,受了委屈」一樣。

對於極度包容,甚至可說是縱容丈夫的美麗妻子,她是多麼聰慧,真像他丈夫所形容的「像水一樣,軟綿綿的」。我坦言的渴望成為這樣的女子,如水一樣溫柔,給人滋潤安慰;也能如水一樣剛毅,無懼困難,衝破障礙。

只要我們在一起,那樣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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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並非所有小說家都是這樣的,至少我喜歡的村上春樹就是有紀律而健康的傑出小說家,所以真的不能用小說家而作為藉口,因為成人本來就要對自己的選擇負上責任,不容抵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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